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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政治] 东北大学首届学生创新创业“校长奖章”评选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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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0-23 11:13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为进一步弘扬我校“献身、求实、团结、创新”的优良校风,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健康发展,引导学生热爱科学、乐于探索、积极实践、勇于创新,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,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,营造创新创业氛围,在校园里形成崇尚创新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锋的风气,激励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,刻苦学习,追求创新,报效祖国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启动东北大学首届学生创新创业“校长奖章”评选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东北大学在籍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
二、评选人数

10人左右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;
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;

3.学习态度端正,学风严谨,目的明确。

(二)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.本科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国家、国际发明专利。

(2)在国际或全国各类学科、科技竞赛中取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成绩特别优异,取得重大突破。

(3)在国际正式期刊、国内核心期刊或杂志上发表较高水平论文,被SCI、CSSCI检索或者在国内外大型学术交流活动中表现突出,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。

(4)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,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。

(5)成功创办公司企业,公司企业法人运营状态良好或者具有一定规模的运营团队,产品或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。

(6)有其他特殊贡献者。

2.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至少以第一作者在国际正式期刊、国内核心期刊或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;文科被《新华文摘》转载、论点摘编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,理科SCI检索文章被他人多次引用的,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。

(2)独立或主编、翻译完成学术著作并公开出版的;或者参加教师主编(著)的学术专著、专业译著、工具书的编著工作,承担50%以上工作量。

(3)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;或者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、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,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,受到国家级及以上表彰奖励。

(4)在国际或全国高水平科技、学科竞赛中获得最高奖励或者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成功申请国家、国际发明专利,具有明显的社会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。

(5)成功创办公司企业,项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、持续性和成长性,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,在吸纳就业、带动创业方面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或者创业项目在业态上、技术上有较大创新,在同行业具有示范意义。

(6)有其他特殊贡献者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1.宣传申报(10月10日-30日)
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做好学生创新创业“校长奖章”的宣传工作,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,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。

2.院级推荐(10月31日-11月4日)

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之后,各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。学院班子会讨论确定学生创新创业“校长奖章”推荐人选,填写推荐意见,并在学院网站公示。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。

3.网络评选(11月5日-16日)

11月5日-8日,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侯选人名单;11月9日-16日,东北大学首届学生创新创业“校长奖章”网络评选工作启动,候选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和评议。

4.校级终评(11月17日-12月初)

11月17日-20日,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侯选人申报材料、学院推荐意见、评选考核、成绩认定、网络评选等有关情况,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;11月21日-27日,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;11月末-12月初,校长办公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,由校长签发表彰决定。

5.表彰奖励(12月上旬)

12月上旬,学校将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,向获奖学生颁发学生创新创业“校长奖章”、荣誉证书、奖金。

五、提交材料

1.申请人需提交东北大学首届学生创新创业“校长奖章”申请表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如成绩单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专利证书复印件、论文复印件、检索证明等),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。

2.个人事迹总结材料。要求能够充分表现学生的思想、学习情况,重点是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情况。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,要求言简意赅、重点突出、文字生动,不少于3000字,适合在网络新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。

3.个人照片。要求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1张、生活或活动照片1-3张,每张照片可以附加说明,大小不低于1M/张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1.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,认真组织,广泛宣传,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,广泛宣传评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。

2.参评学生要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、提交相关材料,申请表可到东大创新网下载(http://cxzx.neu.edu.cn)。

3.各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遴选原则,做好院级推荐工作,并于11月4日17:00前将推荐人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0867946@qq.com,纸质版报送评选办公室(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,科学馆214房间)。

联 系 人:朱老师

联系电话:836901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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